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教学二级管理纲目
校级教学工作管理的职责
(1)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计划,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根据学校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理念,负责提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原则,并据此审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3)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学校发展的专业调整和专业设置意见;
(4)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统筹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比例,并合理确定教学时数;
(5)通过制定《教师行为规范》等各项教学规章制度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6)负责提出各类实验(训)教学和各类教学实习的基本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7)会同学校人事部门负责任课教师资格的审定;
(8)对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并通过教案评比等手段促进教案的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教案在教师教学中的作用;
(9)组织专家或有经验的教师听课,掌握教师讲课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帮助教师提高教学实践能力;
(10)通过座谈会、专题报告、举办辅导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工作,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11)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本系学生发展的专业调整和专业设置意见;
(12)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等各类考试;
(13)制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审核学生的学籍变更情况和毕业资格;
(14)指导各系教学工作的开展;
(15)协调好学校其他各个校级相关部门,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以形成良好的教学工作格局。
系一级教学工作管理职责
(1)落实学院和教务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和本系师资队伍发展规划;
(3)合理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
(4)制订各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5)落实教学任务,组织好日常教学工作并进行检查;
(6)组织并指导学生选课;
(7)依据学籍管理制度具体办理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并组织毕业资格的初审;
(8)负责制定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切实搞好实践基地建设;
(9)组织好本系学生的实践(训)和实习教学工作;
(10)制定本系教学改革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的改革;
(11)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开展教师讲课评比等各项活动,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2)积极深入学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师讲课情况的评价,并作为对教师进行考核的依据;
(13)切实为教师和学生服务,加强对教师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关心,帮助教师解决好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