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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施办法及各条线职责(正式)
日期:2016-11-01 浏览次数: 字号:[ ]

 

 

 

 

常艺[2008]6

 

 

关于印发《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

二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推进“二级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为实现学校管理重心下移、职权利下放,全面促进管理工作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最终形成灵活、科学、高效的高职校管理体制。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二级管理”基本方案。经研究,决定从20089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学校、系部二级管理,现将《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二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充分领会要求,稳步推进实施。

 

附件: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二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

                                      00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印发  校二级管理方案(试行)  通知                       

抄报: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二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系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决定实施学校、系部二级管理体制。

    第二条  实行二级管理体制后,学校管理重心下移至系部。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发展目标、方针政策、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监督评估和提供服务等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宏观管理;系部在学校总体调控和监督评估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力和利益,逐步成为充满活力集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于一体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  系部主任是本系第一责任人。对实现本系的教育教学目标、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和谐校园等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学校党总支、行政是一级管理实体,下设中层职能部门7个(含2个群团组织),即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后勤保卫处、工会、团委。其中办公室下设财务管理中心,教务处下设三个中心,即教学科研与督导服务中心、图文与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实训与社会教育中心。

第五条  学校设立艺术设计系和艺术表演系两个相对独立的二级管理实体。系是学校的管理重心,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接受学校职能处室的指导、协调、服务和考核。各系党支部、主任室对本系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社会实践、就业推荐等实行统筹管理。系部设教务秘书、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等岗位。

第六条  系部设基础部1个和教研室若干。艺术设计系设基础部、影视动画教研室、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平面与广告设计教研室、服装工艺与设计教研室。艺术表演系(含中专部)设基础部、主持与播音教研室、器乐表演教研室、声乐表演教研室、舞蹈表演教研室。

第七条  学校成立教育教学专家委员会和校企合作专家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教育教学骨干、行业专家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为学校和系部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专业支持。两会是学校办学的咨询、评议、评审机构,其成员由学校聘任,一般由911人组成。

系部成立教育教学指导工作组和校企合作指导工作组。教育教学指导工作组由具备一定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能力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含特聘教授、副教授)组成。校企合作指导工作组由本系及社会、企业的教师、专家组成。其成员由所在系部行政领导聘任,一般由79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系部相应成立教代组。

 

第三章  管理权限与责任

第九条  学校作为一级管理实体,其管理权限与责任有:

(一)制订学校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制订学校的阶段性事业发展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和颁布学校的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

(三)对全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全程监控与评估。

(四)决定学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校聘关键岗位人员的聘免和考核,审批人员调动事宜。

(五)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按有关办法优化配置和管理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六)统筹协调全校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组织建设和管理学校公共教育教学资源、重点专业(学科)及重点展示空间、实训基地。

(七)统筹规划全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对外交流、公共关系、后勤保障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工作。

(八)对系部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支持、指导、服务和考核。

(九)负责全校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定期召开校情通报会,做到校务公开。

第十条  学校中层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按照决策、执行、咨询、监督职能分离的原则,代表学校履行指导、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职责、职权,做好协调、服务和支持工作,具体职责职权另行文予以规范,并公布实施。

第十一条  系部在党总支、校长室领导下,在所在党支部的保证和监督下,由系主任领导和主持本系的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学校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制订本系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本系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负责重点学科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三)拟订与实施本系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教学任务;抓好教学质量检查,保证教学环节正常运转。

    (四)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要求制订实施本系的师德建设、师资培训和人才引进计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系教师工作量的审核与上报工作,对教师教学质量组织考核评估。负责本系教师岗位聘任和考核。

    (七)在国家和学校政策法规范围内,积极开展合作办学、课题研究和科技服务等工作,提升自身造血功能,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八)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参与招生并具体负责本系学生社会实践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九)负责本系专业教材选定工作,认真做好文秘信息、档案建设、安全保卫、宣传报道以及有关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系部主要权限是:

(一)教学管理

1.本系对所属专业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参与制订专业建设规划,可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要,对专业方向的设置与调整提出建议,报学校行政审批。

2.根据学校行政部门提供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目标和要求,组织各教研室开展广泛的社会调研论证,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3.深入开展课程改革,紧跟市场需求,滚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严格实施。

4.检查落实教学计划、教案的准备及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并保障课堂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5.制订、执行各专业学生专业实践(含毕业实习)的计划,并落实过程管理,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

6.负责本系教师教学任务(工作)安排(包括外聘老师的聘用与管理),按照学校要求实施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7.建立和管理本系各专业的教学业务档案。

8.制订本系的教科研工作规划,承担并组织教学研究专题和教改课题,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

9.学校赋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二)学生管理

1.负责本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育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掌握本系学生思想动态。

2.负责做好本系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报学工处备案。

3.在学工处和校团委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和建设好本系的团总支、学生会和有关专业社团,组织好本系学生活动,协助学工处和校团委搞好全校性大型学生活动。

4.负责本系学生违纪处理,参与处理跨系的学生纠纷及重大事故,执行本系学生记过及以下的违纪处理,报学工处备案。

5.负责做好本系学生奖、困、贷、补的评定、管理及勤工助学工作。

6.负责做好本系党建带团建工作和学生党员、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7.做好本系新生接待、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负责本系学生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

8.在招生就业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参与招生并负责做好本系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咨询、推荐和跟踪调查等工作。

9.学校赋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三)人事管理

1.根据本系发展规划,提出机构和岗位设置建议方案,报校部审批后执行。

2.根据高职校教育教学规律和学校二级管理的需要,提出本系设置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并报校部审批备案。

3.根据学校核定的编制数以及学校聘用工作要求,参与组织实施本系的岗位聘任工作。

4.负责对现有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对拟引进或调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拟定引进人员计划,报办公室审批。

5.根据学校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规范,组织实施对本系教工的学期、学年考核工作。

(四)经费管理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经费二级管理暂行办法》(另文)。系部领导必须保证有关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负责对学校核定并切块划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并接受学校的监管、调控和审计。

(五)分配管理

根据学校制订的人事分配制度以及有关规定,对本系教工具有以下分配权限:

1.制订除人员基本工资和费用以外的其他薪酬分配建议方案。该方案报校部审批备案并接受监督。系部将绩效工资统筹安排,实施一体分配。

2.对本系自主创收所得可提出分配建议,报校部审批后执行。

(六)资产管理

1.各系主任为本系国有资产的责任人,同时须指定一名兼职人员统一负责本系的资产管理,以确保学校国有资产安全。

2.各系与后勤保卫处签订使用合同后,有权对本系办公用房和教学、办公设备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并报后勤保卫处办理相关调拨手续和账目变更。

3.教职工的文化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根据预算和学校划拨额提出采购和分发方案,由后勤保卫处配合实施。

4.对大宗仪器设备、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实验实训设备的采购,各系应派专业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提出采购方案,报学校同意后按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5.负责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和报修。维修设备需经教务处审批,并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实施,图文与教育技术中心及相关专业人员配合。

6.学校赋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  系部教育教学指导工作组的主要权限和职责

    (一)为本系事业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目标及重大政策改革方略的制定提供决策咨询。

    (二)对本系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评估。

    (三)参与推荐本系相关管理岗位的任职人选。

    (四)对本系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建设、学生工作、科研工作等提出建议意见。

    (五)对本系岗位设置、教师评聘、人才引进、科研经费的使用提出建议意见。

    (六)应邀列席本系系务会议,参与所在校系重大事宜的讨论,但不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  系部校企合作指导工作组主要权限和职责

    (一)为本系事业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目标及重大政策改革方略的制定提供决策咨询。

    (二)对本系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建设、学生工作、科研工作等提出建议意见。

    (三)参与制订和实施本系的校企合作和实践性教学工作的计划。参与管理学生校外实践(实验、实习、实训)性教学。

    (四)对本系校企合作和实践性教学的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评估。

    (五)应邀列席本系系务会议,参与所在校系有关事宜的讨论,在校企合作方向、规划及方案的制订与实施等方面均具有审议权。

 

第四章  管理过程与监督

    第十五条  系部一切活动都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范围内进行,必须有利于学校整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和办学质量与办学效益的提高。

    第十六条  系部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管理决策机构必须自觉接受学校有关职能处室的审核、调控、评估、监督。有关本系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自觉地事先接受系部教育教学委员会分会(有时也应是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的咨询和监督。

    系部管理决策机构也必须自觉接受同级党组织的保证监督。

    第十七条  在学校二级管理体制运行下,学校以目标管理为主,系部以过程管理为主。学校依照与系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其整体工作及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本系和个人的相关利益直接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系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系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91日起试行。在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学校将根据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适时对该办法的有关条文修改、完善。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实施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的客观要求,因地制宜,分步推进,适时到位。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校系二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附件二、学校各条线二级管理职责条例和系部岗位职责


 

附件一

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校系二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党总支、校长室

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教学专家委员会

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校企合作专家委员会

校总支办、行政办

校工会

校团委


教务处

学工处

招生与就业

服务中心

后勤保卫处

财务管理中心

档案室

文印室

教代会

学生会


教学科研与督导中心

图文与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实训与社会教育中心



社会专业安保后勤服务公司

艺术设计系

艺术表演系(含中专部)

主任室

主任室

影视动画教研室

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

平面广告设计教研室

服装设计教研室

基础部

主持与播音教研室

舞蹈表演教研室

器乐表演教研室

声乐表演教研室

基础部

教育教学指导工作组、校企合作指导工作组

系党支部

系分工会

系团总支

党小组

辅导员

教代组

班级支部












 

 

 

 

 

 

 

 

 

 

 

 

 

 

 

 

 



附件二

学校各条线二级管理职责条例和系部岗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工作二级管理职责条例(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切实体现管理重心、职权利下放,全面促进工作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校系两级职责更加清晰明确,办学活力得到增强,内涵建设得到提升,系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协调性得到充分发挥,特制定本办法。

学校党政(学校领导)领导全面负责学校党政办公室工作。通过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颁布学校各项政策规定,履行学校重大事项的掌调控职能。校党政办公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校领导处理校务,做好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系部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执行者。

一、文秘工作:

校级职责(党政办公室):

1、根据学校党政办公会精神,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颁布学校的各项政策规定,制订学校阶段性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印发学校工作计划、总结、通知、决定等文件。

3、负责组织安排学校党政办公会,检查学校党政决议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学校会议室的管理和安排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各项会议,并作好会议的记录、归档和保密工作。

4、负责学校党政公文收发、登记、传阅和归档管理及按党行政领导签阅要求,督办落实情况。

5、负责学校规章制度汇编和记载学校大事记。

6、负责学校对内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并协助党政领导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管理学校、党政领导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工作。

8、负责协调各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办理需由几个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工作。

9、负责文印设备管理和服务工作;安排好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及领导、部门的公务用车。

系部职责

1、贯彻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规定,围绕中心工作,制订系部的制度、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上报系部工作计划、总结、决定和请示报告等文件。

3、负责组织安排系部党政办公会,对重大事项实行民主研讨形成决议,并报校级审核批准。

4、负责系部党政公文的传阅和督办落实。

5、负责系部规章制度的汇编和记载大事记。

6、负责对内对外联系,并按职能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管理系部党政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工作。

二、组织人事工作:

校级职责(党政办公室)

1、负责学校机构和编制管理,按校行政办公会决议办理人员调动、职称、职级评聘、工作(劳动)合同签定、管理人事档案,协助指导各处室、系部做好教职工考核、奖惩和业绩档案管理。

2、根据学校行政办公会决定和各类岗位职数比例,做好校聘岗位人员的聘免和考核,做好专业人才的信息发布和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制订学校奖惩制度,做好离退休人员、教职工遗属福利待遇的有关管理。

4、负责劳资、奖金、教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险、病事假、探亲假的审核管理。

5、协助党政领导和各部门做好教职工考核、奖惩的相关工作。

系部职责

1、根据岗位设置和考核要求,做好需求岗位人员的调研,制订人才引进计划和考核细则及审批。

2、结合实际,做好人员调动、职称、职级评聘、工作(劳动)合同签定等事项的初步审报工作,做好系部教职工考核、奖惩和业绩档案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学校奖惩等制度,做好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党员教职工遗属福利待遇的有关管理。

4、负责统计审报系部教工加班费、课时费和考勤结果等工作,执行考勤制度,做好病事假、探亲假的审、核、批、管工作。

5、负责系部档案的管理和奖惩的相关工作。

三、宣传工作

校级职责(党政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宣传工作计划,督办指导各处室系部完成年度宣传目标任务。

2、组织做好学校对内对外的通讯报道工作,收集整理宣传资料做好存档。

3、负责组织联系专业人士对各处室系部通讯信息员的专业培训。

4、负责NCA校报的编辑印刷寄发存档等工作。

5、负责对校内宣传平台的建设与实施的督导管理。

系部职责

1、负责对系部做好学校方针政策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贯彻等工作存档,并做好本系宣传信息的加工和上报工作。

2、落实学校宣传工作目标,组织做好系部对内对外的通讯报道工作,收集整理宣传资料。

四、财务工作

校级职责(党政办公室)

1、拟定学校财务、审计、会计等制度,做好学校财务预算编制、资金调配、财务审计、财务监督及收费管理工作,保证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科学高效运作。

2、参与编制学校各项经济计划,根据校行政办公室决议,审核各处室、系部的经费预算,按规定做好跟踪审计和财经监督,并对学校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经费、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代管经费和其它预算外经费的核算与管理。

4、负责学校财务日常收支业务和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编制教职工工资表和工资发放,办理公积金汇交、转户和清退,做好税金计算、申报等工作。

6、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系部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财经预算计划,并按职责权限做好有关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对本系自主创收所得提出分配建议方案,报校部批准后实施。

3、按规定负责系部有关费用的催缴和收缴等工作。

五、其它工作

校级职责(党政党办公室)

1、负责督导协调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值班工作的组织、评估、考核和奖惩。

3、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部职责

1、负责对系部人、财、物等日常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各项所需台帐和数据信息库,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工作二级管理职责条例(试行)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我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力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二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特制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职责条例。

一、教学管理的组织系统

(一)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协助校长主持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并通过教务处、教学科研与督导服务中心、图文与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实训与社会教育中心,统筹协调学校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

(二)我校教学管理工作试行校、系二级管理的模式。

1.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任务是对全校的教学进行宏观管理。教务处应当充分发挥制订全校教学文件、工作标准、目标以及对教学工作的调研、分析、监督、检查、考核等调控、指导功能。

2.系部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其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学校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教学工作并进行检查、落实,配合学工处共同做好相应专业的招生、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系主任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所属专业班级学生的学习工作,系部副主任协助系主任做好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研、统计及教学文档整理汇总工作。

(三)学校建立教育教学专家委员会和校企合作委员会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咨询和指导。系部也成立相应的教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加强对本系教学工作的咨询和指导。

学校教育教学专家委员会和校企合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和校外有关专家组成,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审查全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二、教学计划管理

(一)教学计划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拟定学校教学(教务)工作计划,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教学改革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2)在学校教育教学专家委员会和校企合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提出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调整的原则、目标、要求; 

(3)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调整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审查;

(4)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系制订和调整,教务处审查,经校长室批准后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若在执行中需微调,应由所在专业系主任提出书面意见、经教务处审查及校长室批准方可调整;

(5)在市场调研基础上每年对上一年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滚动修订。

2.系部职责:

(1)根据学校制订及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目标、要求开展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前的调研论证;

(2)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和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

(3)人才培养方案经校长室批准后,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具体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4)系部在本系教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提出人才培养方案微调意见,并报教务处审查及校长室批准后实施。

三、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运行管理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是包括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行政管理。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包括课程标准、课堂教学环节、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等。教学行政管理包括日常教学管理、教师工作管理、教学资产使用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方面。

(二)课程标准

1.教务处职责:

(1)提出编写或修改的原则、格式和要求;

(2)抽查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

2.系部职责:

(1)按要求组织各教研室编写或修改课程标准;

(2)审查并确定课程标准的内容;

(3)执行课程标准;

(4)检查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课堂教学环节

1.教务处职责:

组织制订总体教学进程表并检查督促落实,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的要求,以及进行教育教学资源的协调和调度;

2.系部职责:

(1)检查落实教学计划、教案的准备及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2)组织并保障课堂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实践性教学环节

1.教务处职责:

(1)制订学年实习、毕业实习指导性意见;

(2)组织制订部门建设及服务计划,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3)提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求,并进行抽查;

(4)组织各系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的经验交流;

(5)组织制订学年学生实训(实习)的指导性意见;

(6)制订学年社会教育的规划,并监督、指导实施。

2.系部职责:

(1)具体制订、落实、执行各专业各年级学生外出现场考察、观摩、专业汇报、课程设计、毕业综合实践(毕业实习)的计划、过程管理并落实考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2)做好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并有效利用基地开展教学工作;

(3)具体落实本系各专业的社会教育的联系、授课、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日常教学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各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2)组织协调全校教学资源的调度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学生校级考试的日程和考场安排;

(4)组织拟定选修课(任选课)、学生课程重修(补休)、补考的规定和实施意见,负责安排课表和教室;  

(5)组织教科室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和全校的教学调研工作;

(6)提出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负责全校教师工作量的汇总统计工作;

(7)保障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8)提出教师考核的原则,检查考核结果;

2.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教师教学任务(工作)安排,组织制订各门课程授课计划,组织编写教案;

(2)负责有关课程校外教师的聘任,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3)具体落实选修课(任选课)的选课工作,以及补考学生、参加课程重修学生的报名报考工作,并实施课程管理;   

(4)负责本系所属教师任教课程考试的组织和安排,包括笔试科目的出卷、审卷和阅卷工作,并按规定送教务处;

(5)办理教师调课、停课手续;

(6)负责本系所属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并报教务处;

(7)具体落实课表、考务的安排工作。 

(六)教学资产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组织各系部制订教学设施建设意见和规划,并制订管理办法,保证教学需要,提高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益;

(2)对各部门的教学设备实施指导、监督。

2.系部职责:

(1)提出教学硬件设施的购置、维修要求;

(2)实施教学设备的质量验收、调试等工作;

(3)负责本系所属设备的具体管理和使用。

(七)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编目造册。要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学档案的管理,应充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1.教务处职责:

组织做好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教务处提供统一档案目录;

2.系部职责:

(1)做好本系各类教学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2)建立教师业务挡案;

四、教学质量管理

(一)教学质量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组织实施全校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并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

(2)负责组织各系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教材奖、优秀课程奖、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及各类教学竞赛等工作;

(3)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组的作用,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全校课堂教学的最新情况,并组织全校性阶段教学检查工作;

(4)严格考试过程管理,抽查笔试考后试卷的评判质量;

(5)检查督促落实各系部考试后分析工作,并提出改进的目标和管理要求;

(6)建立、健全学生评教制度,使其常规化;

(7)建立教师、学生信息员制度,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

2.系部职责:

(1)组织各教研室做好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

(2)具体组织推荐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教材奖、优秀课程奖、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及各类教学竞赛等工作;

(3)具体落实全校性阶段教学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教务处;

(4)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5)组织观摩教学,落实听课制,并回收听课记录本存档,听课记录汇总后数据报教务处。  

五、教学建设管理

(一)学科和专业建设

1.教务处职责:

组织制订全校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计划,并推进落实、调整,提出开设新专业的的规划和方案。

2.系部职责:

(1)参与制订并负责实施本系各专业建设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

(2)提出本系各专业的调整、优化的建议方案,进行新专业的调研和论证;

(3)具体落实制订和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师资队伍建设

1.教务处职责:

(1)制订和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进行教师培训工作;

(3)组织并指导实施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

(4)负责学校各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5)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指导工作,并为学校提供真实可靠的教师业务资料;

(6)根据学校的要求,具体制订实施各类教师奖惩方案;

(7)对系部提出师资队伍优化的建议和方案进行审核。

2.系部职责:

(1)组织制订和实施本系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组织制订并落实本系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年度计划,制订在职教师的培养方案;

(3)组织制订教师的引进、调整、淘汰方案;

(4)具体落实新教师岗位培训工作;

(5)检查、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6)汇总本系各教研室教师基本工作量的统计,负责外聘教师的聘任;

(7)根据教务处的要求组织对教师日常工作的各项检查和考核。

(三)教材建设   

1.教务处职责:

(1)制订并实施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视听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2)建立教材厍,负责教材选定的审查工作,并做好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工作;

(3)负责校本教材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2.系部职责:

(1)制订并实施教研室教材建设规划;

(2)确定备选教材目录并报教务处备案;

(3)负责教材使用质量的反馈工作,并报教务处;

(4)组织落实各专业校本教材的申报、开发和应用的工作。

(四)教科研工作

1.教务处职责:

(1)制订全校教科研工作规划,承担并组织教学研究专题和教改课题;

(2)督促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组织全校性的业务学习;

(3)管理各级教育科研课题,负责课题的开题申报、中期评估以及结题的各项工作;

(4)指导各专业教研室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系部职责:

(1)根据教务处的部署积极申报课题;

(2)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完成课题方案的设计、研究、结题工作;

(3)做好长远和近期规划,制订阶段实施计划;

(4)针对各专业的教学实际情况,向教务处提出选题建议;

(5)组织校内外、国内外的广泛交流,提高研究水平;

(6)组织开展各类教研活动。

(7)发动广大教师和管理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进行教育研究。研究队伍实行专职和兼职相结合。

学生工作二级管理职责条例(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和谐校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家长满意、人民满意、社会满意的职业教育,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我校各系、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管理效率,学校决定有序推进二级管理模式。学工处根据学校现状和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从学生管理条线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学生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理念,在科学教育观的指导下,坚持管理与教育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管理与发展学生个性并重的原则。   

1.统一领导,完善机制,分级管理;加强协调;理清职能。

2.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学校在赋予系相应职责的同时,也给予系一定的管理自主权,使系成为责权利统一的教育教学主体。

3.校学工处行使管理职能,实施有效管理,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简政放权,强化服务功能。

二、校、系二级的责权利(学生管理条线)

学校实行二级管理后,学校侧重于宏观管理和目标管理,主要任务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强化决策咨询和审议评估等职能,提高宏观管理水平。系部侧重于微观管理和过程管理,拥有一定的管理、科研、人事、财务、处罚、奖励等方面的自主权。系是一个实体性行政组织,主要任务是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进行督促、管理、教育、处理,是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者,也是在具体工作中学生问题的发现者,更是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有效保障者。

三、二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设置设想:

校党支部、校学工处

系(表演):由系主任全面负责,学生工作由系副主任分管,表演教研室聘请辅导员一至两名(原则上六至八个班设一名辅导员,其中有一名专职,其他可以为兼职),设团总支书记一名。

系(艺术):由系主任全面负责,学生工作由系副主任分管,艺术教研室聘请辅导员两至三名(原则上六至八个班设一名辅导员,其中有一名专职,其他可以为兼职),设团总支书记一名。

四、学校学生工作管理职责:

学校成立学生工作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在统筹安排学校人、财、物时,充分考虑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同时指导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所管辖的职能处室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学生管理工作齐抓共管。

1.主持拟订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总体规划和改革方案以及学生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经验材料。

2.负责学生管理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了解各系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各系解决在工作中的困难,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

3.全面落实《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规范》中的德育内容,抓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4.制定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意见,指导德育工作者有计划的开展工作。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建立班主任多元评价与考核激励机制,尤其注重德育课题研究的引领作用。

5.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生活管理、学习管理、校园治安工作。会同校后勤保卫处、系(部)共同处理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规定程序给予严重违纪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6.加强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以提升内涵为重点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创新活动平台,努力创建学校品牌活动。

7.配合学校后勤保卫处共同做好学生宿舍楼的教育管理工作。

8.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大教育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社区教育、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9.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10.配合财务室做好学费的收缴、催交工作,负责做好代办费的清算工作。

11.负责学校每星期一次的升旗仪式的内容策划、活动的组织。

12.全面负责对学生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各级各类的奖励、推优、评先事宜。

13.负责学生学籍库及工作材料的档案管理,建立学生日常管理综合信息库。

14.分类建立学生干部信息库、问题学生信息库、贫困学生信息库。

15.配合其它职能部门做好毕业生工作。组织对学生的毕业鉴定工作,审批学生操行等第和毕业鉴定,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

16.完善助学体系,协调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17.成立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确保学生权利的有力保障。

1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学生管理工作。

五、系部学生工作管理职责

1.围绕学校学年计划制订各系具体实施意见和计划,在完成学校布置的具体任务的基础上,要求突出本系的特点。

2.全面、系统地思考学生的教育工作的落实,按计划有效的开展学生的各种思想教育和常规管理。

3.负责各系班主任及辅导员选聘、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班主任平时的各种工作的检查、落实及评比。

4.充分发挥家校联系的作用,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按计划实施有关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德育网络的构建。

5.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实事求是的推荐有关学生和教师,并做好推荐及评选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按时、高质地上交学校。

6.配合学校抓好新生入学的各项组织工作,注重平时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及时处理学生的各种违纪事件,尽最大可能预防和杜绝违纪事件的发生。

7.协同和指导系团总支抓好系团组织建设,完善团员组织生活。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和系团总支一起抓好系学生分会工作,配合系团总支做好本系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8.利用各种活动平台,开展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各种活动,丰富本系学生的业余生活。了解和参与本系各班举行的各种活动,指导和评价各种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做好校内校外的展示和宣传工作。

9.负责系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拨、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10.根据学校的要求,分别在本系也建立相应的各种学生信息库,做好活动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要求认真、细致的做好学生材料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1.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学生宿舍的检查、督促、情况的反馈等工作。

12.认真、耐心地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工作,并将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和进行处理,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13.深入了解本系各班学生的家庭情况,在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库的同时,平时能经常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14.认真、有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各种任务。

另附职责分类:

一、基础建设

 学工处职责:

1.主持拟订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总体规划和改革方案以及学生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经验材料。

2.负责学生管理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了解各系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各系解决在工作中的困难,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3.制定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意见,指导德育工作者有计划的开展工作。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建立班主任多元评价与考核激励机制,尤其注重德育课题研究的引领作用。

4.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大教育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社区教育、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平时负责做好学生及家长关于重大问题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5.负责学生学籍库及工作材料的档案管理,建立学生日常管理综合信息库。分类建立学生干部信息库、问题学生信息库、贫困学生信息库。

系部职责:

1.围绕学校学年计划制定各系具体实施意见和计划,在完成学校布置的具体任务的基础上,要求突出本系的特点。

2.负责各系班主任及辅导员选聘、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班主任平时的各种工作的检查、落实及评比。

3.充分发挥家校联系的作用,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按计划实施有关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德育网络的构建。

4.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实事求是的推荐有关学生和教师,并做好推荐及评选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按时、高质地上交学校。

5.根据学校的要求,分别在本系也建立相应的各种学生信息库,做好活动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要求认真、细致的做好学生材料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常规管理

学工处职责:

1.全面落实《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规范》中的德育内容,抓好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生活管理、学习管理、校园治安工作。会同校后勤保卫处、系(部)共同处理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规定程序给予严重违纪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3.加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和学校团委一起负责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拨、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学工处主要是班级班干部的层面,团委主要是学生会干部的层面。

4.配合学校后勤保卫处共同做好学生宿舍楼的管理及学生入寐教育工作。

5.认真做好学费的收缴、催交工作,负责做好代办费的清算工作。

6.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做好毕业生工作。组织对学生的毕业鉴定工作,审批学生操行等第和毕业鉴定,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

系部职责:

1.全面、系统地思考学生的教育工作的落实,按计划有效的开展学生的各种思想教育和常规管理。

2.配合学校抓好新生入学的各项组织工作,注重平时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及时处理学生的各种违纪事件,尽最大可能预防和杜绝违纪事件的发生。

3.负责系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拨、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4.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学生宿舍的检查、督促、情况的反馈等工作。

三、教育活动

学校职责:

1.加强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以提升内涵为重点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创新活动平台,努力创建学校品牌活动。

2.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活动。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在人员配备、场所设立、活动开展、经费支持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3.负责学校每星期一次的升旗仪式的内容策划、活动的组织。

4.全面负责对学生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各级各类的奖励、推优、评先事宜。

系部职责:

1.协同和指导系团总支抓好系团组织建设,完善团员组织生活。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和系团总支一起抓好系学生分会工作,配合系团总支做好本系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2.利用各种活动平台,开展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各种活动,丰富本系学生的业余生活。了解和参与本系各班举行的各种活动,指导和评价各种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做好校内校外的展示和宣传工作。

3.深入了解本系各班学生的家庭情况,在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库的同时,平时能经常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4.认真、耐心地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工作,并将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和进行处理,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四、其他工作

学工处职责:

1.完善助学体系,协调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在此基础上,要建立资助贫困学生的网络体系,确保没有一位学生由于家庭贫困而辍学。负责助学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学生助学贷款报批和困难补助审批等工作。

2.负责学校学生管理条线宣传工作的有效落实和管理。

3.成立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组织,确保学生权利的有力保障。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学生管理工作。

系部职责:

1.认真、有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各种任务。

 

 

招生与就业工作二级管理职责条例(试行)

 

招生工作仍然实行学校统一管理,系部的主要任务是配合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完成本系招收专业及计划的上报,包干地区的宣传工作,发动全系师生积极投入招生宣传工作。

就业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各系重点抓好学生就业管理、教育、指导和服务为一体的工作体系,实现就业宣传经常化、就业咨询科学化、就业指导系统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积极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就业技能和知识。积极与社会各用人单位联系,为毕业生排忧解难。为适应学校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招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二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

(一)校级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招生有关政策及规定。

2.制订年度招生总体方案,呈报有关部门审批。

3.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4.监督、指导、评估各系参与招生工作情况。

5.进行招生工作总结、理论研讨与交流。

6.拓展各类合作、联合办学途径。

(二)各系部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招生有关政策及规定。

2.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及本系实际情况,向学校提交本系年度招生计划方案。

3.提供本系招生宣传材料,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整体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4.在招办的统筹下,负责本系包干区域的招生宣传、咨询及录取工作。

5.负责本系新生档案的接转、入学情况的统计报表编制、迎新工作。

6.协助学校做好对外联合办学工作。

二、就业工作

(一)学校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发布学校就业政策、管理办法和就业工作考核标准。

2.制定学校整体就业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就业工作评估、总结、表彰。

3.负责审核上报毕业生生源情况。

4.监督、指导、考核各系就业指导、就业咨询、职业测评、就业推荐工作情况。

5.统筹优化各系就业渠道、毕业生质量调研、收集就业供需信息,进行毕业生信息发布、调整完善招生与就业网络平台,办好《就业指导报》。

6.组织就业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

7.组织实施双选会及校内招聘活动。

8.负责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审核工作。

9.审核毕业生签约、留户留档、毕业派遣和档案寄发工作。

10.统一处理学生就业过程出现的违约、改派、及毕业离校后两年内的就业遗留问题。

11.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组织开展就业工作总结、理论研究与交流。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就业工作规划,制订本系就业工作计划,完成学校就业工作任务。

2.建立就业基地,收集就业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实践教育活动。

3.完成本系毕业生信息数据审核、综合测评、毕业鉴定、推荐就业及报到证的发放、文明离校工作。

4.安排本系就业工作和就业指导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做好就业指导课教学安排。

5.组织开展毕业生招聘会,组织本系毕业生参加校内外招聘活动。

6.负责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7.负责审核本系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就业方案上报,就业率统计。

8.每年开展一次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

9.负责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的收集及系部初审工作。

10.积极协助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建设。

 

 

 

 

 

后勤保卫工作二级管理职责条例(试行)

 

一、总则

后勤保卫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服务、保障为基础的理念,在科学教育观的指导下,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管理与保障并重的原则。学校后勤保卫处负责配合学校决策,落实学校基础建设、后勤基础装备维护保障、后勤管理、设施设备采购、学校安全工作等。针对二级管理中的资产管理、安全工作等项目,制订落实考核目标细则。

1.统一部门领导,完善分级管理机制;理清职能,加强协调。

2.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学校在赋予系相应职责的同时,也给予系一定的管理自主权,使系成为责权利统一的教育教学主体。

3.校后保处行使管理职能,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调配、优化资源设施装备,强化决策咨询和审议评估等职能。实施后勤项目化管理,制订落实二级项目考核目标细则,强化服务功能。

二、人员配备

1.系部设资产管理员一名(兼职),负责系部领用固定资产使用、日常管理、保管;配合系部领导及专业负责人进行前期市场调研,制订本系设施设备采购清单,报后勤保卫处决策。

2.系部设安全管理员一名(兼职),纳入校安全网络。负责本系安全工作、检查工作,按安全目标考核细则操作,并对校安全员布置工作进行落实。参加校级安全会议,并向系部传达会议内容。配合校安全员完成安全台帐等。

三、工作职责

(一)固定资产工作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管用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全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后勤保卫处是全校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校的固定资产,系部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常规工作。

1.校级职责:

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物资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和房屋及构筑物专项工程年度修缮计划;

3)负责组织物资设备和房屋及构筑物专项工程修缮的验收,并参与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

4)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实物账务,定期与财务室和各部门核对账物,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汇总全校固定资产统计资料,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报表;

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维护情况,定期汇总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提高资产完好率和利用率;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6)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2.系部职责:

1)各系部负责人为本部门国有资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订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同时须指定一名兼职人员统一负责本系部的资产管理,以确保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及高效使用;

2)系部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保证在用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加强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提高在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资产管理员配合后勤保卫处建立健全本部门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

3)各系部负责人负责召集本部门相关人员,共同研究申报物资设备年度购置计划;系部负责人及系部资产管理员参与本部门或学校购建固定资产的可行性论证、验收等工作;

4)系部人员因工作变动,资产管理员应督促其交回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安全工作

1.校级职责:后勤保卫处是负责学校治安保卫、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行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健全落实校内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校园安全“三防”体系,抓好安全常规建设,保障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安全稳定。制订学校安全责任状,监督落实责任制。

2)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督促、检查安全防范落实情况。掌握学校安全稳定情况,定期综合分析、总结。主动提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建议,当好校领导的参谋。

3)组织各类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完成学校和上级公安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

4)加强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落实、完善防范措施。维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参与对违纪人员查处和处理。针对学校重点部位及人员密集区域和重大校级活动,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加强值班管理。

5)做好安全和防范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消防培训。配置、维修、保养、管理全校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确保用时有效。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6)维护校园内安全秩序,做好车辆管理;针对学校食堂、小店、开水房、浴室等公共部位的卫生安全工作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并实施专人负责制。

7)负责物业公司(保安)的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2.系部职责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领导本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2)按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带领部门师生员工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计划。

3)定期开展“四防”教育、卫生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定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积极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

4)部门安全保卫管理员在部门负责人及保卫处的指导下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各岗位的安全工作。制订本系部内部重大活动、集会等的安全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5)定期对本部门所属办公室、教学实训室、学生宿舍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整改隐患,做好记录;及时解决师生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好节假日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假前检查,假中值班,假后总结。

6)部门要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安全工作大检查;协助维护安全防范设施;协助学校开展安全防范预演;配合保卫、卫生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稳定、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公共场所的消防器材和设备的管理等。

(三)后勤保障常规工作

1.宿舍管理工作

校级职责:

1)后勤保卫处负责宿舍统一管理,做好宿舍分配、调整工作;

2)负责制订宿舍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宿舍设施维修、采购等项目经费预算和审批;

4)负责对物业公司(宿舍管理员)工作进行考核、培训、督管;

系部职责:

1)落实宿舍分配、调整方案;

2)督促本系师生执行宿舍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秩序情况;开展各项评比工作,促进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养成。

3)定期对宿舍进行设施检查,申报损坏设施,追缴赔偿费用;

4)负责入住学生的相关事项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2.采购管理工作

校级职责:

1)负责调研、统计汇总各部门资产需求情况,并制订采购计划、实施统一采购,科学分配,降低损耗,高效使用。

2)做好采购物品入库、登记造册、发放领用工作;

3)制订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采购规章制度;

系部职责:

1)制订本部门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并逐级报批;交后勤保卫处实施;

2)做好本部门领用物品入库、发放领用工作;

3)制订本部门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3.水电保障工作

校级职责:

1)负责全校水电设备安装、维护;公共设施、消防设施检查保养;

2)制订水电使用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定期组织水电技能培训和资格审查等;

系部职责:

1)执行学校水电使用制度;

2)负责本部门水电、公用设施常规检查、保养报修工作;

3)负责本部门设备用电安全和节约用水等教育管理工作

4.仓库管理工作

校级职责:

1)制订仓库管理制度,做好入库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2)组织仓库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系部职责:

按仓库管理规定,严格履行物品领用、保管制度。

5.基建工作

校级职责:

1)按校行政办公会决定,对修缮、建设等基建项目做好预算、招标、审计、验收、过程监管等工作;

2)制订基建工作制度、纪律制度。建立校级基建纪检监察委员会。

系部职责:

根据本部门建设要求、制订专业建设方案,配合校部实施基建方案。

 

 

共青团工作二级管理职责条例(试行)

 

为深入贯彻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深化内部管理机制,围绕加强内涵建设的中心任务,探索建立多层次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多形式的组织建设体系,根据高职校青年工作特点以及我校升格后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础建设:

1.校团委职责: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团委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确定整体发展规划,按时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各类工作总结。

(3)定期召开系团总支书记例会,落实,检查,了解各系工作,并及时做好指导及总结表彰。

(4)加强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教工团支部开展工作。

(5)各类活动经费的申请与审核,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2.系团总支职责:

(1)落实校团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任务,组织好日常工作并进行检查。

(2)根据校团委工作计划及本系专业特点,负责制定系团总支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3)负责各类档案的管理,并要求活动记录档案化、电子化。

(4)加强对各个班级团支书的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表彰等工作

(5)负责本系青年教工和学生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队伍建设

1.校团委职责:

(1)负责对团总支书记、团委委员的分工,并进行督促、指导和培训。

(2)认真抓好学生会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生会独立开展相关活动。

(3)注重青年教工团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2.系团总支职责:

(1)深入学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团工作开展的评价。

(2)设置系学生分会,指导、帮助学生会干部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班级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抓好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建设:

1.校团委职责:

(1)加强对各系团总支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年报工作及日常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并对公章管理、使用负责。

(2)负责青年业余团校、党校工作的开展,做好优秀团员学生的“推优入党”工作。

(3)负责审核对团员的奖励和纪律处分,组织民主评议,宣传表彰先进。

(4)定时规范的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并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5)负责与各兄弟院校进行联络、协调,增强校际交流,为青年学生提供更广阔的活动平台和资源。

2.系团总支职责:

(1)负责各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及时统计退团、离团、需转接组织关系团员的情况并上报校团委。

(2)负责系团员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

(3)负责学生业余团校工作,做好优秀学生的“推优”工作。

(4)制订本系团员队伍发展规划。

(5)负责各团支部的团费收缴、团员证注册等日常工作。

四、校园文化建设

1.校团委职责:

(1)与其它部门共同组织安排好各系主题教育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创新活动平台,努力创建学校品牌活动。

(2)负责审核学生社团的创建,并对社团活动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估。

(3)积极组织广大团员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2.系团总支职责:

(1)根据系部德育中心工作和学生特点组织安排好主题教育活动,适当开展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

(2)发挥各系专业特点创建学生社团并进行管理和指导。

五、宣传工作:

 1.校团委职责:

(1)负责校园网站团委专栏建设及全校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的管理。

(2)配合校党总支和宣传部门抓好其他宣传工作,并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2.系团总支职责:

(1)指导帮助各班级团支部的宣传工作。

(2)负责学校广播站,积极建设校园宣传阵地。(艺术表演系)

六、其他工作:

1.校团委职责:

(1)配合教务处开展实践性教学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2)在学校的支持下,有计划的开展节支创收活动。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系团总支职责:

(1)配合系德育副主任做好基层团支部、团员的教育管理和引导工作。

(2)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系部管理岗位工作职责条例(试行)

 

系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系党支部在本系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书记全面负责系部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系的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系主要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本系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所属党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四、负责本系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五、配合学校党总支做好本系科级以下党政干部和辅导员的推荐、考察或配备工作。

六、做好本系教职工选派出国、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七、领导本系分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支持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八、校党总支赋予的其他职责。

 

系主任工作职责

 

系是学校具体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层单位。系主任的基本职责如下:

一、主持本系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学校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制订本系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本系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负责重点学科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三、拟订与实施本系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教学任务;抓好教学质量检查,保证教学环节正常运转。

四、选聘班主任、专业教师和兼职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聘任教师、发放聘书。根据本系编制和用人计划,对应聘本系岗位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五、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妥善处理各类问题,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六、负责本系毕业生的就业推荐等工作。

七、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学校下达给本系的教学、科研、行政、学生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选用并提出教材订购清单,负责管理本系财产和教学设备,并登记造册,做到责任到人。

九、负责本系教师工作量的审核与上报工作,对教师教学质量组织考核评估。负责本系教师岗位聘任和考核。

十、加强本系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管理工作职责

 

配合主任分管本系的德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围绕学校学年计划制定本系德育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和计划,按计划有效的开展学生的各种思想教育和常规管理,全面落实本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系班主任及辅导员选聘、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班主任平时的各种工作的检查、落实及评比。

三、配合学校抓好新生入学的各项组织工作,注重平时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及时处理学生的各种违纪事件,尽最大可能预防和杜绝违纪事件的发生。

四、利用各种活动平台,开展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各种活动,丰富本系学生的业余生活。了解和参与本系各班举行的各种活动,指导和评价各种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做好校内校外的展示和宣传工作。

五、协同和指导系团总支抓好系团组织建设,完善团员组织生活。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和系团总支一起抓好系学生分会工作,配合系团总支做好本系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负责系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拨、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六、充分发挥家校联系的作用,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按计划实施有关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德育网络的构建。

七、根据学校的要求,在本系建立相应的各种学生信息库,做好活动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要求认真、细致的做好推荐及评选材料的材料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八、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学生宿舍的检查、督促、情况的反馈等工作。

九、认真、耐心地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工作,并将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和进行处理,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十、深入了解本系各班学生的家庭情况,在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库的同时,平时能经常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十一、认真、有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各种任务。

 

教务秘书工作职责

 

为保证系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使之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发展,以利更好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学校有关条例,结合本系部实际,特从课务、考务和内务等方面制订教务秘书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系部主任认真做好本系的日常教学及内务的管理工作。

二、按计划安排教学,要经主管领导的审定。教务处安排的授课时间表及时发至各任课教师手中。

三、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如安排监考、装订、分发试卷等。

四、协助主管领导做好重修课、选修课、形势与政策课的安排、统计等相关工作。

五、领发教师用的教材与资料,负责打印有关教学与科研的计划、总结、资料、请示、报告等。邮寄有关教学科研的一些资料、书籍、文件。

六、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及时上报工作。

七、负责提供网络和校报信息。

八、负责发放本系教学文件及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九、做好系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二级(系)党支部直接领导,学生工作处业务指导。系按六个班设一名辅导员的标准配备,其中1人可兼任系团总支书记。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系部两级学生工作例会,参与有关学生工作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二、认真开展学生的各种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学生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的提高和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配合系主任做好管理工作和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并加强对学生的各种日常管理工作。

四、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报告并积极稳妥地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同时检查、督促、指导各教室、画室和宿舍卫生与文化建设。

五、协助系党支部做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与指导工作。配合抓好本系团组织、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六、平时做好重点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对学生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系部审核。协助心理健康老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与疏导工作。

七、结合本系专业实际,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本系学生进行社团建设,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八、 认真抓好迎新、军训和入学、安全、毕业等各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医疗保险审核和其他各类补助、奖励的评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九、负责系部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以及就业情况的调查与统计工作。

十、做好学生留级(主要跟班试读)、休学、退学、处分等工作备案与归档工作,同时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各班交费情况的统计与催交工作。

十一、增强科研意识,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的研究,认真做好工作台帐,并且每学期向系部和学生工作处提交一篇工作论文(或报告)。

十二、积极配合落实好系领导和相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落实教务处和系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

三、具体落实日常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序开展。

四、负责提出各专业实训(习)教学和各类社会教育(培训)的具体要求和规章制度。

五、通过教研活动和辅导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本室教师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教师的师德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根据系部要求制定本室教学改革规划和实施办法,具体落实有关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改革环节,提高本室教学质量。

七、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发展的专业(学科)调整和专业设置意见。

八、具体制订并落实本室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办法。

九、组织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在职教师的培养方案。

十、具体落实本室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推荐及组织实施。

十一、依据学籍管理制度具体办理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并组织毕业资格的初审。

十二、负责本室所属有关设备的具体管理和使用。

十三、做好本室教学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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